儿女继承遗产,就该“父债子偿”吗

疾病
伴侣
2020年10月16日 02:10

问:

一年前朋友王某向我借了5萬元,承诺一年后归还,并给我写了借条。没想到一年后王某欠款还没有还就因病去世了。王某有两个儿子。我去找过他们追讨,但对方以不知情为由拒还。请问王某的债务是“父债子清”还是“人死债清”?他的儿子有无义务帮还?

答:

《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子女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子女就没有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则子女应在继承遗产的财产限额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如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超出遗产以外的债务,继承人可以拒绝偿还。这说明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独立财产关系,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

健康之友©部分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春光 文章 遗产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更多内容...

TOP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