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私人诊所就医出现意外,算医疗事故吗

疾病
妇女
2020年04月25日 04:49

毕某因患风湿到本村于某开的私人诊所(无执业许可证)就医,于某给毕某配了一个药方,让其按方吃药。毕某服用后当晚出現不良反应,到医院检查确诊为药物中毒。后来毕某拿着于某开的药方到当地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诉讼,却被法院告知此案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处理。这是为什么呢?

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主体应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本案中于某的诊所没有执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机构,于某不具备医疗事故的主体条件,因此本案不能按医疗事故处理,而只能按非法行医处理,赔偿也只能按照民事侵权处理。

健康之友©部分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章 妇女 药方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更多内容...

TOP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