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累发病被辞退,五旬女工讨要3000小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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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活
2020年03月19日 10:27

大海

为贴补家用,她应聘到一家超市做收货员,每晚工作11个小时,且没有休息日。因体力透支加睡眠不足,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了节省成本,老板再三推诿不给她配帮手。当她累病在家休养时,却被老板毫不留情地辞退。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她走上法庭,讨要入职以来长达3000多小时的加班费。她能如愿吗?

内退后不愿赋闲在家,为贴补家用到超市上夜班

3年前,47岁的牛凤梅从武汉一家纺织企业协保内退回家,老公冯国新此前也从单位下了岗,应聘到一家私企开货车。牛凤梅的儿子正在读大二,学的专业也是冷门,将来工作不好找不说,结婚成家还要买房,牛凤梅和丈夫这些年没攒多少钱,家里的现状让他们感到了巨大压力。

内退后的两年,牛凤梅在街头摆过摊,开过小吃店,但都没赚到钱,她决定找份相对稳定的工作。然而,她学历低,年龄又大,找份合适的工作谈何容易。

2012年4月2日,牛凤梅路过一家超市时,看到超市门口贴着一张招工启事。她心里一动,就进超市询问招工情况。在门口收银的女员工对着一个正在里面盘货的中年男子喊道:“李老板,有人来应聘!”李姓老板走到门口,上下打量了一下牛凤梅,问:“是你想应聘吗?”牛凤梅点点头,说:“我内退两年了,在家闲不住,有适合我干的活儿吗?”李老板说:“目前超市其他岗位都满员了,还有一个夜间收货员的工作,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上班,晚上没有货物送来时,你还可以休息。这个活儿不重,没有休息日,每月工资1800元,你要是愿意干,明天就可以上班!”

听说要上夜班,还没有休息日,牛凤梅有些犹豫。李老板笑着说:“大姐,我也是下岗后才创业的,目前开了3家连锁店,用的员工都是40岁到50岁的下岗或内退人员。我之所以想给这些人一个机会,一是我也尝过下岗待业的滋味,二是这个年龄段的员工珍惜工作机会,做事踏实负责。放心吧,大姐,你在我这里上班,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听了李老板的话,牛凤梅觉得他人还算实在,再说在超市上班算是个正经职业,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自己这个年龄有人收留已经不错了,哪里还容得自己挑三拣四。于是,她答应了老板的要求,说第二天就来上班。

第二天晚上8点,牛凤梅准时到超市报到,李老板把她领到超市里面一间小屋,屋里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有简单的被褥。李老板对牛凤梅说:“你的工作主要是收货、验货,将送来的货物上柜和打扫卫生。没有货来的时候,你可以在小床上休息。”交代完工作,李老板就走了。

和牛凤梅一起上夜班的收银员是一个叫吴芳云的中年女子。没有顾客的时候,牛凤梅就和她闲聊。从吴芳云那里牛凤梅了解到,超市老板名叫李庆江,开超市已经10年了,由于经营方式灵活,货品齐全,且是24小时营业,生意比较红火,在竞争激烈的超市行业算是站稳了脚跟。吴芳云说她也是刚下岗不久,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她又没啥技能,人到中年,有份工作已经算是不错了。牛凤梅对吴芳云的话也深有感触,两人聊得挺投机。

当天夜里,牛凤梅接了四次货,每次收货都要忙一个小时,累得她大汗淋漓。好在四次送货的时间不集中,她还能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

第二天早上7点,牛凤梅下班回到家,一直睡到下午3点才醒来,她觉得自己年龄大了,不像以前在厂里,上夜班后,白天很快就能调整过来。但想到这份工作还算是个正当职业,家里也需要她这份工资,她决心无论多辛苦都要坚持下去。

很快,牛凤梅就上完了一个月的夜班,按时领到了1800元工资。李庆江对她的工作表现挺满意,说只要好好干,以后工资还会增加。发工资那天,正好是老公冯国新的50岁生日,牛凤梅给他买了件夹克,还请他到一家湘菜馆吃了顿饭,算是为他庆祝生日。

自从牛凤梅上了夜班后,夫妻俩很少有碰面的时候,影响了夫妻沟通。起初,冯国新颇有微词,牛凤梅劝慰他,自己这么辛苦都是为了这个家,为的是能给儿子多攒些钱将来买房结婚。冯国新觉得自己没能耐挣大钱,才让妻子这么辛苦,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老板推诿不愿增加人手,五旬女工无奈苦苦支撑

2012年9月,牛凤梅所在的超市附近一家新楼盘业主入住,超市周边人气越来越旺,生意也越来越红火。李庆江看到超市隔壁的店铺出租,就租了下来,把墙打通,增加了海鲜、蔬菜等货品。

超市规模扩大,牛凤梅的收货任务陡然增加,毕竟年龄大了,搬运货物加上整晚得不到休息,一个夜班上下来,整个人疲惫不堪。于是,她向李庆江提出增加人手的要求。李庆江想了想,同意了。

国庆节前,李庆江招了一个名叫汪春霞的女工,和牛凤梅搭伴上夜班。汪春霞也是内退女工,在家闲不住,就来李庆江的超市上班。多个姐妹搭伴,也多个说话的人,牛凤梅挺开心。这一高兴,干起活来就轻松多了。

然而遗憾的是,汪春霞来上班不到5个月,就因为上夜班太累,身体有些吃不消,于2013年春节过后辞职不干了。因为辞职时没干满整月,又是中途辞职,李庆江扣了汪春霞半个月的工资。汪春霞十分不满,几次来找李庆江理论,李庆江都避而不见,汪春霞只得作罢。

牛凤梅和汪春霞一起上了几个月的班,也有了感情。看到汪春霞离开了,牛凤梅就执意请她吃顿饭,算是话别。饭桌上,汪春霞劝牛凤梅:“上夜班这活儿太折磨人,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可要注意身体啊!”牛凤梅叹了口气,说:“咱们这个年纪哪有什么好工作等着咱去做啊!”

提起被老板扣半个月工资的事,汪春霞仍愤愤不平。牛凤梅劝她说:“天下的老板没有几个大方的,我在这里上班一年了,仅请了一次假,老板给我脸色看不说,还扣了我200块钱。他曾许诺给我加工资,却从未兑现过。没办法,谁让咱是给人家打工的呢!”

汪春霞离开后,牛凤梅的工作量又加大了。为了安抚她,李庆江每月给她加了300元工资,让她先顶着,说会尽快招人帮她分担。无奈,牛凤梅只能一个人硬撑着。

一晃3个月过去了,李庆江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牛凤梅一个人晚上要接六七次货,接货量也越来越大。有的司机同情她一个女人搬货吃力,还主动帮帮她,有的却伸把手都不愿意。一次,一个司机同情地对牛凤梅说:“大姐,都说超市行业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牛用,你们老板简直就是把你当牛来用啊!”牛凤梅苦笑着无话可说。

每次上完夜班回到家,牛凤梅都累得浑身像散了架,偶尔还有眩晕、胸闷等症状。丈夫看她神情憔悴,让她再找老板谈谈,如果不增加人手的话,这活儿就别干了,时间久了身体就垮了。

听从老公的建议,牛凤梅找李庆江要求增加夜班人手。李庆江笑着说:“牛姐,实话实说吧,现在我又开了一家超市,招的人都到新店上班了。这样吧,我一个月再给你加200块钱,你先干着,等我缓过劲儿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你找个帮手,你看行不行?”看到老板几乎是在恳求她,牛凤梅心软了,答应了。

此后半年,牛凤梅几乎是在苦苦支撑,体力严重透支,气色越来越差。于是,她再次找到李庆江,请求增加人手,不行就把她调到白班。当时李庆江正为资金周转困难大伤脑筋,看到牛凤梅又来找他要求增加人手,心里有些烦,便拿出老板的派头,语气生硬地说:“不该你操的心就别费脑筋了,你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说完,就挥手示意牛凤梅离开。被老板训斥了一通,牛凤梅十分委屈,觉得老板为了节省成本,一味推诿,丝毫不体恤她的辛苦。自己工作量太大,身体越来越吃不消,她决定,实在不行,干满这个月就辞职算了。

第二天,牛凤梅把被老板训斥,以及想辞职的念头说给老公听,冯国新爽快地同意了,并安慰她说:“你辞职后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再做些别的事情,反正还有我一份工资呢!”

然而,还没等牛凤梅干满一个月,冯国新那边就出事儿了。那天,冯国新给人送货,在路口转弯时,和一辆直行的小轿车相撞,由于车速过快,小轿车司机受了重伤。按照交通法规,冯国新没有及时避让直行车辆,被判负全责,医药费、汽车修理费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冯国新所在的公司只同意赔付部分医疗费用,另一部分费用由冯国新承担,并将他解雇,当月工资也被扣掉了。家里突然出了这么大的事,牛凤梅不得不打消了辞职的念头。老公失业在家,她觉得自己这份工作显得格外重要。于是,她强打精神继续在超市干了下去。

劳累发病却被无情辞退,上法庭讨要3000小时加班费

2015年7月15日早晨,牛凤梅上了一夜的班,换好衣服去推电动车,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摔倒在地。店里的收银员看到后,忙喊:“梅姐,你怎么了?”然后跑出来去扶牛凤梅。牛凤梅痛苦地说:“我头晕得厉害,先别动我!”

看情形不对,收银员赶忙拨打了120。随后,救护车把牛凤梅送到了医院,医生给她做了脑部CT,诊断她突发眩晕症是因为脑供血不足。鉴于牛凤梅的工作性质,医生认为这种病系长期熬夜劳累所致,建议她边休息边治疗。

在老公的劝说下,牛凤梅决定在家休息一个月,调理好身体再去上班。她打电话向老板请假,李庆江同意了。

在家休息了不到半个月,牛凤梅就接到超市店长的电话,说她所在的岗位已经有了合适人选,让她不用来上班了。牛凤梅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已经被李庆江辞退了。牛凤梅很是气愤:上了近3年的夜班,把身体熬垮了,却被老板一脚踢出了门。她气不过,去找李庆江理论,没想到李庆江躲了起来,就是不见她。牛凤梅十分郁闷。

读大学的儿子听说妈妈受了欺负,很是气愤,建议妈妈走法律途径讨个说法。牛凤梅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向一位姓石的律师倾诉了自己的遭遇。听完她的倾诉,石律师对她说:“大姐,单凭你3年来上夜班、每天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这一点,就可以向老板索要加班费!”牛凤梅眼前一亮:是啊,自己上了近3年的夜班,双休、节假日从未休息过。现在身体累垮了,却被老板无情解雇了,这口气不出,她心里堵得慌。经过慎重考虑,她决定聘请律师为自己讨回3年正常工作之外的加班费。

经过精心准备,2015年8月16日,牛凤梅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武汉市蔡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超市支付其入职以来加班3150小时所应获得的报酬47250元。20天后,仲裁委下达裁决书,要求超市法人李庆江支付牛凤梅加班费31520元。李庆江对裁决不服,聘请律师上诉至蔡甸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9日,蔡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代理律师辩称,被告对牛凤梅提交的送货单、夜班日志无异议,对其在超市供职时间也无异议。但被告认为,原告的工作是夜间值班而不是上夜班,其间的确需收货、验货,但每晚门店送货一般不超过7次,时间累计不会超过2小时,其余时间可以睡觉,故不存在超时加班情况。因此,原告牛凤梅向超市索要加班费无任何依据。

对此,牛凤梅辩称,自己每晚8时至次日早上7时负责收货、验货,同时将送来的货物上柜和清扫卫生,每天工作11个小时,超市虽然在休息的地方放置了床铺,但根本无法睡觉。

此时,牛凤梅昔日同事汪春霞到庭作证。汪春霞说,她曾与牛凤梅搭班做过同事,在她上班期间,每晚收货有十几个品种,有的货物要到早上四五点左右才送来,虽然超市提供了床和被子,但根本无法睡觉。她就是受不了连续上夜班,而且没有休息日才离开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双方当庭陈述及被告提供的送货单来看,牛凤梅在超市的工作并非只是简单的夜间值班睡觉,而是有一定的具体工作内容。至于被告辩称,原告每天收货六七次,时间累计不超过2小时,其余时间可以睡觉,显然与常理不符,且证人汪春霞已到庭证明,超市每天收货、验货要有十几次,陆续工作下来基本没有时间睡觉,故对被告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超市支付超时加班工资及双休日加班工资,应予以支持。

随后,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的,其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2年为限,追索2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则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故被告应支付原告平时加班工资及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期间为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被告应支付牛凤梅在此期间的加班工资32400元。

牛凤梅依法讨回加班费,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她的代理律师说,牛凤梅这个案件十分典型,目前,物业公司、小型超市等行业存在加班较多的情况,员工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建议平时多关注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注意保存证据,当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能有效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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